1. 心理學是研究人性的科學,人性由行為與心理顯現,行為與心理歷程兩者都是動態的,所不同者只是前者顯於外(如動作),後者顯於內(如思維),惟二者均與身體的生理功能具有密切關係。因此,歷來爭議的心身關係問題及天性與教養問題,都是以人類身體功能為基礎去探討心理作用的。
2. 現代心理學研究心身關係時,在內容上包括從身到心具有連續性的四段歷程:(1)先由以生理為基礎的感官接受外界刺激而生的感覺;(2)繼而由腦的作用將感覺轉為知覺;(3)根據感覺和知覺,對當時情境所感所之產生統合性的認識而形成意識;(4)根據意識而表現出行為反應。
3. 形容天氣時可以說:"我感覺今天很悶入",形容對人的印象時也可以說:"我感覺他很聰明"。在心理學上則是分別將兩者給予不同的定義。感覺(sensation)是指個體靠身體感覺器官(耳、目、口、鼻、皮膚等)與環境中的刺激接觸時所收集到的訊息,進而辨別出該刺激特徵的歷程。
4. 感覺器官的運作是,以生理變化為基礎的。知覺(perception)是指個體根據感覺器官對環境中刺激所收集到的訊息產生感覺後,經腦的統合作用,將感覺傳來的訊息加以選擇、組織並做出解釋的歷程。知覺的產生不僅靠感覺器官的生理基礎,而且是一種心理作用。
5. 由上述定義看,感覺與知覺之間存在有如下的關係:(1)感覺是形成知覺的基礎,先產生立即而簡單的感覺經驗,而後再形成較為複雜的知覺經驗;(2)感覺是以單一感官(如眼睛)生理作用為基礎所產生的心理作用,而知覺則是大腦統合運作後所產生的心理功能。
6. 引起視覺的光波有三種物理屬性(波長、強度、及純度),引起聽覺刺激的聲波,也有三種物理屬性:及頻率、振幅與複雜度。光波有三種心理屬性(色調、明度與飽和度),聲波也有三種心理屬性。
7. 味覺(taste)是以舌面的不同部位對溶化物質予以辨別,從而獲得感覺的歷程。職司味覺的感受器官是味蕾(taste bud)。味蕾是一種球狀感覺神經細胞;多數集中在舌尖、舌面、舌側,少數分布在口腔內部。引起味覺的刺激為液體物質,如刺激本身非屬液體,也必須經唾液使之液化後,始能產生味覺。食物有酸、甜、苦、鹹等特徵,相對的,舌面不同部位分別具有辨別此等不同特徵的功能;甜的辨別在舌尖,鹹的辨別在舌前部兩側,酸的辨別在舌中部兩側,苦的辨別在舌根表面。
8. 身體不同部位的觸覺敏感度不同;在舌尖、口唇、指尖的感覺細胞密集之處,其觸覺敏銳,在背部、臀部、腳部感覺細胞稀疏之處,其觸覺遲鈍。
9. 痛覺(pain)是皮膚受到物理或化學刺激傷害時所產生的一種感覺。痛覺也與身體的部位有關,感覺細胞密集的部位痛覺敏銳。對個體安全而言,痛覺有警示作用,因痛的感覺而注意到避開具有傷害性的刺激。痛覺具有很大的心理作用,有時後皮膚稍受傷害及感到刺痛,有時傷害很重卻未感到劇痛。如因車禍父親與幼兒同時受傷,父親為急救幼兒,可能不覺自己傷痛。
10. 溫度覺(temperature sense)是皮膚表面對溫度變化時所產生的一種感覺。溫度覺包括熱度(sense of heat)與冷覺(sense of cold)。熱覺與冷覺只能在外界溫度高於皮膚0.4℃時,即生熱覺;外就溫度低於皮膚溫度0.15℃ 時,即生冷覺。
11. 動覺(kinesthetic sense)是身體活動時所產生的感覺。有動覺才會知覺自己身體各相關部位在做何種活動;有動覺才能支配身體從事有目的的活動,因肌肉與肌腱的拓張、收縮或關節的壓迫,產生刺激,引起神經衝動,傳入大腦的運動區而產生動覺。動覺主要是由軀體神經系統所控制,舉凡眼睛、口腔、軀幹、四肢等一切橫紋肌部位的活動,都會因活動而有動覺。
12. 在20世紀初五大心理學派中,對知覺心理研究貢獻最大的是完形學派,完形學派心理學家,經由研究發現,個體在面對次激情境而獲得感覺訊息時,在心理上不自覺地將刺激情境加以組織,從而獲得有意義的知覺經驗。此等心理法則稱為完形組織法則(Gestalt laws of organization)。
13. 完形心理學所提出的知覺組織法則中,所謂接近法則(law of proximity)只分散性刺激的位置比此接近時,在心理上請向於將之組合在一起形成有意義的知覺經驗。
14. 完形心理學所提出的知覺組織法則中,所謂類似法則(law of similarity)指各刺激的特徵彼此類似者,在心理上傾向於不自覺地將之組合在一起形成有意義的知覺經驗。
15. 完形心理學所提出的知覺組織法則中,所謂連續法則(law of continuity)指刺激與刺激之間具有空間(或時間)上連續關係者,在心理上傾向於不自覺地將其看成連續的關係。
16. 完形心理學所提出的知覺組織法則中,所謂閉合法則(law of closure)指刺激間顯示具有閉合成有形象異議者,在心裡上傾向於不自覺地將之組合在一起,形成有意義的知覺經驗。
17. 大小常性(size constancy)指憑知覺對物體大小作判斷時,有根據經驗而不根據物體遠近在網膜上映象大小變化的心理傾向。根據視網膜映象的原理,物體愈遠,映象愈小;遠處一匹馬的映象雖比近處一隻狗的映象為小,但個體所知覺到,卻仍然是馬大於狗。
18. 形狀常性(shape constancy)指對物體形狀的知覺,觀察角度不同而改變原來形狀的心理傾向。從一扇門的正面看,它是長方形,從門開一半的斜方向看,即使是網膜上的映象是梯形,但個體仍然知其為長方形。
19. 顏色常性(color constancy)指物體所處環境改變時,不因該物體反光程度的改變而影響顏色知覺的心理傾向。顏色感覺本係由光波長短所決定,但顏色知覺卻有所不同;一張紅色的紙無論置於白色或黃色燈光之下,個體仍然知道它是紅色。
20. 明度常性(brightness constancy)指在不因物體明度的改變,而影響對該物所得知覺的心理傾向。。一支白色粉筆,至於日光下或陰暗處,其所反射的光量雖大不相同,但個體仍然知到兩種情境下的粉筆都是白色。
21. 深度知覺(depth perception)是指憑眼睛對外在世界所獲得的遠近與立體感的知覺。深度知覺主要以視感覺為基礎,惟視覺器官眼睛的是網膜是平面的,並沒有職司深度知覺的神經組織。因此憑視感覺而獲得深度知覺,絕不是生理作用,而純粹是心理現象。
22. 仰頭看飛機時,即使採用"目迎目送"的方式去看,也會覺得飛機在快速的飛行。原因是在此種情形下,大腦據以判斷物體移動的訊息不是視網膜上的神經細胞,而是從頭部和眼睛的活動所得到的回饋所致。
23. 最典型的似動現象是,在昏暗房間內安裝兩個相隔10公分的燈泡,然後控制兩個燈泡,使之以每隔約20分之一秒的時間相繼一明一滅,此時將會將產生兩燈跳來跳去的運動知覺。卡通與電影電視的製作,都是採用了似動知覺的原理。
24. 在日常生活中,最常見到的誘動知覺現象是天空浮雲移動時,反而覺得浮雲未動,而浮雲後的月亮卻在像浮雲移動的反方向移動。
25. 意識的三點特徵:(1)意識是經由感覺與知覺對環境中刺激的了解所引起的;(2)意識的主要成分是認知,個體不但知道環境中刺激所代表的意義,而且也知道自己當時在刺激情境下所想的與所做的一切;(3)意識中除認知成份外也含有情緒與動機,前者指個體對刺激情境的喜好或憂慮,後者指個體心理上有準備採取行動的內在傾向。
26. 現代認知心理學家的看法,在個體行為與心理歷程中,意識具有以下兩大作用意識的檢選作用及意識的控制作用。
27. 下意識(subconscious)是指個體對其內外環境中一切刺激情境不完全了解的一種精神狀態。下意識一詞有兩種不同解釋:(1)指個體當時對內外環境中刺激帶來的訊未加注意,因而對其所惑、所知、所記的一切,均未達到清晰了解的地步;如稍加注意,即可以很容易地進入到意識狀態。(2)根據精神分析的解釋,下意識一詞與下文所指前意識同意,是個體所惑、所知與所記的一切,在尚未達到意識層面的一種意識狀態。 (p.88)
28. 無意識(nonconscious)是指個體對其內在與外在環境中一切刺激情境無所惑、無所知、無所記的一種精神狀態。亦即個體對外在內在環境中的一切刺激訊息,既沒有被動收受,也沒有主動處理。 (p.88)
29. 潛意識(unconscious)是精神分析學派的專門術語。按弗洛伊徳的說法,意識分為三個層次;居上層者為意識,居中層者為前意識,居下層者為潛意識。潛意識一指潛隱在內心深處不為個體所知的意識;不為個體自己所知,並不就是"無有"或"不存在"。弗洛伊德認為,潛意識中存在著很多慾望、衝動、痛苦記憶、想像等。潛意識中的一切,之所以不為當事人所自知,主要是由於個體刻意壓抑使之無法浮至意識層次的緣故。 (p.88)
30. 前意識(preconscious)有兩種不同的解釋:第一個解釋來自精神分析論,指前意識是介於意識與潛意識之間的一種意識層面。潛意識層面下所壓抑的一些慾望或衝動,在浮現到意識層面之前,先經過前意識。前意識的另一種解釋來自認知心理學,指以前儲存在長期記憶中的訊息。此等訊息雖早已儲存在長期記憶之中,但在平常不使用時,個人對之並無意識;只有在必要情形之下檢索使用時,才會有意識產生。 (p.88)
31. 人的意識狀態,在清醒時有層次起伏變化,此外清醒與睡眠也是意識變化。清醒與睡眠間意識狀態的變化是週期性的,每隔24小時重複一次。 (p.89)
32. 根據動物學家觀察研究170種不同動物的睡眠時間,發現所有動物都有睡眠的行為。馬、牛、羊的睡眠時間甚短,每天僅需要2~4小時;蝙蝠與犰狳的睡眠時間,每天多達19~20小時。在睡眠時間分配上,各種動物也不相同,多數動物的睡眠是在夜間,也有些動物晝伏夜出;有些動物睡眠時間集中,每天只睡一次;有些動物的睡眠則分段進行。家畜中貓與狗的睡眠,就是隨時睡隨時醒的(Zepelin&Rechtschaffen, 1974)。 (p.91)
33. 根據新理學家的觀察研究,新生兒每天平均睡眠16小時;六個月後,減為13小時;兒童期(2~12歲)約在10~12小時之間;青年期(12~18歲)約為9~10小時;成年人一般在7~8小時之間;老年人(60歲以上)的睡眠,一般則減少至5~7小時之間(Roffwarg, et al., 1966)。從人類與動物普遍睡眠的現象看,睡眠卻是有其必要的。 (p.92)
34. 弗洛伊徳其在1900年所出版的《夢的分析》一書,被譽為"改變歷史"的空前名著。弗洛伊徳的夢的分析是以潛意識為基礎的,其理論中含有四點要義。 (p.93)
35. 當事人所陳述的夢,只是一種象徵性的表達,在象徵背後,隱含著另外的潛意識意義。當事人所陳述的一切夢的內容,稱為夢境(dream content),夢境分為兩個層面:一為顯性夢境(manifest content),是當事人醒來後所能記憶的部分。顯性夢境是夢的意識層面,是當事人能陳述的。另一為潛性夢境(latent content),是夢境身處不為當事人所了解的部份。此一部分才是夢的真正面貌。屬於潛意識層面的夢,其情節是當事人無法陳述的。(p.94)
36. 當事人醒來之後,他所能陳述的來自意識層面的顯性夢境,事實上是由前意識的潛性夢境改頭換面以偽裝方式轉化而來的。從不為當事人所了解的潛性夢境,轉化成為當事人所了解的顯性夢境,期間轉化的過程,稱為夢境(dream work)。對夢的研究,目的就是研究前性夢境轉換為顯性夢境中間的夢程。 (p.94)
37. 從夢的功能看,弗洛伊徳認為孟有兩方面的正面作用:其一是夢具有守護睡眠的作用:入夢後可藉由夢境中的象徵性意識活動,沖淡日間留下來的緊張情緒。其二是夢具有願望滿足(wish fulfillment)作用;日間的願望受到控制無法滿足,可藉由象徵性的夢境中獲得滿足。 (p.94)
38. 學習(learning)是因為經驗而獲的知識,或是行為產生較為持久改變的歷程。 (P.110)
39. 桑代克的學習理路論有以下兩大要點(Thorndike, 1921):學習是嘗試與錯誤的歷程,在問題情境中,個體表現出多種嘗試性的反應,直到其中有一個正確有效反應出現為止。多種嘗試性的反應中,能有效解決問題獲得滿足結果的反應,就是在該次激情境中學習到的特定反映。此種從多種反應中選擇其一並與特定刺激固定連結的學習過程,稱為嘗試錯誤學習(trial-and-error learning)。( P.120)
40. 在嘗試錯誤學習歷程中,某一反應之所以能與某一次激發生聯結,是因該反應能夠獲致滿足的效果。這是嘗試錯誤學習能否建立的基本原則,桑代克稱此原則為效果律(law of effect)。效果律是桑代克學習理論的中心思想。除以效果律之外,桑代克又提出兩個附屬原則,用以解釋影響刺激與反應之間連結之強弱:一為練習律(law of exercise),只刺激與反應之間的連結,隨練習次數的增多而加強。另一為準備律(law of readiness),只刺激與反應間的聯結,隨個體本身準備狀況而異;個體在準備反應的狀況下,遂其反應,則感滿足,有過滿足經驗,以後遇到同要情境時,自會使個體繼續做出同樣反應。 (P.120)
41. 斯金納在操作調驗作用的實驗設計中將強化物及其所產生的強化分為兩類:一類為正強化物(positive reinforcer),只當個體反應之後,在情境中出現的任何刺激(如食物),其出現有助於該反應頻率增加者謂之。由正強化物所形成的強化作用,稱之為正強化(positive reinforcement)。另一類為負強化物(negative reinforcer),只當個體反應後在情境中既有刺激的消失(如觸即開關而停止的電擊),其消失有助於該反應頻率增加者謂之。由負強化物所形成的強化作用,稱之為負強化(negative reinforcement)。 (P.123)
42. 根據動物實驗研究,採用負強化原理可以使動物產生兩種學習:(1)逃避學習(escape learning),指動物學習到從懲罰的情境中逃離,以免繼續受苦。(2)迴避學習(avoidance learning),指逃避學習形成後學到迴避懲罰的一種更複雜學習。上述兩種學習,雖然都可採用負強化的原理來解釋,但如進一步分析即可發現,在性質上,逃避學習屬於操作條件作用學習雖無問題,迴避學習中因增加了一個訊號,故而在性質上應屬經典條件作用的學習歷程。( P.124)
43. 柯勒稱黑猩猩對問題情境,是經過觀察思考而後決定採取行動的歷程為頓悟。頓悟(insight)是內在的認知心理歷程;在經由頓悟而表現外顯行為之前,頓悟的內在認知歷程是看不見的。以後心理學上即稱此種學習方式為頓悟學習(insight learning)。 (P.128)
44. 觀察學習是美國心理學家班杜拉,其在20世紀60年代提出的一種學習理論。觀察學習(observational learning)指在社會情境中,個體只憑觀察別人的行為及其行為後果(行為後得到獎勵或懲罰),不必自己比現出行為反應,即可學習到別人行為的學習歷程,此一理論為觀察學習論(observational learning theory)。班杜拉的觀察學習論,不但擴大了早期聯想學習和認知學習研究的範圍,而且豐富了學習心理學的內容,始學習原理應用在教育心理學和社會心理等方面,能解是更多的心理現象。( P.128)
45. 阿特金森與希夫林二人在1968年所提的訊息處理論,則是採取多重歷程處理的觀點來解釋人類學習與記憶。所謂多重歷程處理(multiprocess processing),是指在訊息處理時,人類的記憶不是單一歷程運作,兒是將收受的訊息分為數個階段處理,每階段的記憶方式各不相同。 (P.139)
46. 人類的記憶,按其產生的時間先後分為感覺記憶、短期記憶、長期記憶三種不同類型。 (P.139)
47. 陳述性記憶與程序性記憶,在學習時的訊息處理上有所不同;前者偏重認知,後者在知之外加上"行"的記憶。在長期記憶的儲存上,雖有程序性與陳述性之分,但在憑記憶表達於外顯的知識時,兩種記憶卻是分工合作的。以學習物理、化學等科目為例,學理部分雖屬陳述性知識,但操作實驗部分則屬程序性知識;要真正學到物理或化學的知識,必須要靠兩種知識的相互配合。教育上一上強調"首腦並用"與"知行合一",其用意即在於此。( P.148)
48. 皮亞杰認知發展階段論的解釋,個體之所以有組織能力,乃是因為它具有一種天賦的認知結構(cognitive structure)(如嬰兒的顏色知覺不須學習);皮亞杰稱之為基模(schema)。基模是個體用以認識周圍是借的基本能力。隨個體年齡的增加,基模也亦形複雜化。( P.183)
49. 維果茨基採取了社會文化歷史的觀點,解釋人類的認知發展。他將人類的心理功能分為基本心理功能和高級心理功能兩種。前者為人類與動物所共有,主要包括感覺、知覺、辨別與記憶等;後者為人類所獨有,主要包括語言、思維、邏輯推理與工具製作使用等。個體基本心理功能之獲得,是生物進化的結果,而人類高級心理功能的形成則是社會文化歷史發展的產物。( P.185)
50. 艾里克森認為個體自幼在社會環境互動中,一方面由於他自我成長的需求,希望從人際關係中獲得滿足,另方面又不得不受社會的要求與限制;因而形成他心理適應上的困難。艾里克森稱此種心理上的困難為發展危機(developmental crisis)。( P.187)
51. 根據心理學家研究發現,凡是對社會事務有能厚興趣,而且即願以自己做為影響大眾的人,其行為背後均存有強烈的權力動機。惟從個人的外顯行為去推測,可將全力動機分為兩種:一種是個人化全力動機(personalized power motive),另外一種則是社會化全力動機(socialized power motive)(Lynn&Oldenquist, 1896);前者是為了自己,後者是為了別人。( P.225)
52. 期望論(expectancy theory)是指人的所作所為都是有目的的,在目的追求的行為活動中,總是期望達到自己預設的目的。以大學生選修心理學為例,其選修的理由雖因人而異,但每個選修者都各有其自己的目的。有的人選修心理學是期望獲得這方面的知識;有的人選修心理學是期望藉此了解別人和了解自己;也有的人選修心理學是期望以心理學為專業將來服務社會。總之,人的一切行為決定於他的期望,期望自己的行為活動能夠達成某種預期的目的。 (P.227)
53. 詹姆斯-郎格情緒論的最大特點,是與一般人對情緒的常識看法不同。一般人度情緒的常識性看法,總是認為先有刺激情境(如遇強盜),引起情緒體驗(如恐懼),然後再產生生理變化(如心跳)。然而詹姆斯-郎格情緒論卻不按此常識看法解釋情緒。此一理論認為:刺激情境先引起生理變化,由生理變化再引起情緒經驗。換言之,路遇強盜時,先引起心跳,而後才產生恐懼。( P.236)
54. 坎農-巴德情緒理論,是將情緒的心理反應與生理反應是為同時發生;而不將兩者是為前後的因果關係。顯然,對詹姆斯-郎格情緒論所提出的生理變化是形成情緒體驗前因的論點,坎農-巴德情緒論是持反對立場的。( P.237)
55. 在喪禮中哭泣的人,固然可以推測他是由心中哀傷;但在女兒出嫁時看見母親哭泣,就只能猜想他可能是"喜極而泣"。由於沙克特-辛格情緒論,將情緒的產生歸於生理變化與個人認知兩方面的因素,故而該一情緒理論又稱情緒二因論(two-factor theory of emotion)。( P.238)
56. 人格(或性格)(personality)是指個體在生活歷程中對人、對事、對己及對整個環境適應時所顯示的獨特個性,而此一獨特個性表現於外時則具有相當的統整性與持久性。 (P.263)
57. 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思想屬精神決定論。他認為人不能按個人的自由意志支配自己的行為。從因果關係看,一個人過去所作所為的一切是因,現在所作所為的一切是果;幼年的生活經驗是因,成年後的生活經驗是果;前因決定後果,對自己的命運,個人無法改變。( P.265)
58. 弗洛伊德將人的本能分為兩種:(1)生之本能(life instinct),指促動個體追求生存行為的經本內在力量,弗洛伊德稱此種求生的內在基本力量為慾力(libido)。由慾力所促動的行為,其目的除尋求生理需求(如飲食)的滿足外,更重要的是尋求性衝動的滿足。(2)死之本能(death instinct),指促動個體攻擊與破壞行為的基本內在力量;而攻擊的對象除外在的人與物之外,也包括他自己(如自殺)。( P.265)
59. 按弗洛伊德的理論,人格是一個包括三個層次的整體結構。人格結構中的三個層次,分別代表三個不同的"我";三個我之間的一切交互衝突、協調,就形成個體的一切行為。 (P.266)
60. 本我(id)是人格結構中最原始的部分,人格結構中的本我有兩個特徵:(1)本我的一切活動受本能所支配,在生之本能促動下,個體尋求生理需求(如飢思食,渴思飲)與性衝動的立即滿足,故而本我的活動是快樂原則(pleasure principle)支配的。(2)本我的一切活動受潛意識所支配,個體自己並不了解活動的原因與目的。 (P.266)
61. 自我(ego)是人個結構中的中間部分,人格結構的自我有三個特徵:(1)自我是從本我中發展出來的,其層次較本我為高;當本我的生理需求與性衝動無法獲致立即滿足時,自我將遷就現實限制,改變自己去適應環境,從而獲致需求的滿足。因此,自我的活動是受現實原則(reality principle)支配的。(2)自我的大部分活動受意識之配,個體了也自己活動的原因與目的。(3)自我介於本我與超我之間,在整個人格結構中發揮調和作用;對下層本我的衝動有約束作用,對上層超我的控制有緩衝作用。( P.266)
62. 超我(superego)是人格結構中最高層部分,是由個體在生活中接受社會文化中道德規範的教養逐漸形成的。超我終有兩個重要部分:一為自我理想(ego-ideal),是要求自己行為符合自己理想的標準;二為良心(conscience),是歸應自己行為免於犯錯的限制。個體所作所為,合於他的自我理想時,就會感到驕傲;反之,如所作所為違反了自己的良心,就會感到愧疚。因此,超我是人格結構中的道德部分,從支配人性的原則看,支配超我的是完美原則(perfection principle)。 (P.266)
63. 弗洛伊德的人格發展理論有兩大特徵:其一是成年的人格係由其幼年生活經驗所決定。其二是將人格發展分為五個時期,每個時期皆以性感區(erogenous)(身體上性敏感的區域)名之。故而弗洛伊德的人格發展理論被稱為性心理期發展論(psychosexual stage theory of development)。( P.267)
64. 口唇期(oral stage, 0~1歲),是人格發展的第一個時期。從出生到一歲之間之所以稱為口唇期,是因為此一時期應而本能性的需求,主要是靠口唇的活動獲得滿足。( P.267)
65. 肛門期(anal stage,1~3歲),是人格發展的第二個時期。此一時期的發展特徵是,幼兒從大小便排泄時所產生的快感得到滿足。( P.267)
66. 性器期(phallic stage, 3~6歲),是人格發展的第三個時期。此一時期發展的特徵是,兒童的興趣集中在他的性器官;從玩弄自己的性器部位獲得原始性衝動的滿足。按弗洛伊德的說法,幼兒自三歲開始就會有性的幻想;將父母之異性者當作自己性愛的對象。於是出現了男童以父親為競爭對手而愛戀母親的戀母情結(Oedipus complex)。 (P.267)
67. 潛伏期(latency stage, 6歲~青春期),是人格發展的第四個時期。此一時期的兒童開始接受學校教育,生活空間擴大,由自己的身體和對父母的感情,轉變到周遭的事物。從原始慾力來看,呈現潛伏狀態,故而此時期的男女兒童團體活動多成男女分離趨勢。 (P.267)
68. 兩性期(或生殖期)(genital stage, 青春期延長到成年),是人格發展的第五個時期。到了兩性期,由於性器官的成熟,前一期潛伏著的性興趣重新活躍起來。惟此一時期的性需求滿足的對象,由父母轉向同年齡層的異性,故而開始與異性交往,而有了婚姻家庭的意識。至此地步,人格的發展與性心裡的發展漸臻於成熟。( P.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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